关于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界别协商报告
2020/5/25 10:10:11 点击:8896
根据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近日365bet软件下载_365bet亚洲_365bet资讯网组织部分委员围绕“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进行界别协商,听取了市住建局等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围绕主题进行了座谈协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委、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出台了《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建局、发改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新阶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条例》颁布后,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通知》《<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了宣传动漫、宣讲手册,录制了《条例》全文音频,分批组织举办了全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参加的《条例》专题培训班,开展了《条例》进社区(小区)、进公园(广场)系列集中宣传活动等。各区县、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住宅小区开展悬挂横幅、播放《条例》动漫、在市内公交车载电视和沿街商业电子显示屏宣传《条例》等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区(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共举办集中宣传活动18次,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展板等480余幅,发放便民服务手册40000余本、《条例》单行本20000余本;共举办培训班30余期,对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各业主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业主代表等进行培训,合计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日照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日照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和<日照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日照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关于印发<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的通知》《关于建立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物业项目负责人业主恳谈会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日照市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示范文本>的通知》等18项配套政策、标准文件,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流程闭合,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日照市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示范文本>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日照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日照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三)坚持考核精细化,创新物业管理机制。根据《日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对A类考核对象的11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通过城市管理考核,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效结合。对石臼街道太阳海岸小区打造的小区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和志愿服务队伍“三驾马车”齐驱并进的社区物业管理新模式,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学习。加大业委会组建力度,切实提升业主依法自治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近900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占小区总数60%以上。通过考核,进一步提升了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坚持管理规范化,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一是推动行业制度建设规范化。开展了“文明服务年”、“标准建设年”活动,加强了“三会三公开”制度化、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市各类物业投诉举报较往年同比下降21%,在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印发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73个示范文本,有力提升了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水平。二是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举办2期物业专业技能培训班,组织物业企业“走出去”观摩学习,开展市内“对标达标”学习和技能竞赛,锤炼了技能,提升了水平。我市1家物业企业被省住建厅确定为《机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编制单位,2家物业企业被评为2018年度山东省服务名牌。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差别化分类管理。近两年来,市、区(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共开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89次,累计检查物业项目436个,对11家物业企业进行约谈,对3家物业企业予以公开通报批评、30家物业企业被扣减信用分值。东港区、岚山区物业主管部门结合物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定期检查和考评,有力促进了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五)推进社区与物业融合,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与物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将党建工作延伸到网格、小区,实现城市基层党建与小区物业管理相结合。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打造有温度的社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将党建工作嵌入物业管理服务,制定《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考核评选办法》,把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属性。将物业服务人员纳入社区联席会议和社区协商队伍中,并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务与物业服务联合办公,拓宽物业参与社区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需 要在今后工作中逐一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未能实现直管到户(如部分小区的供水和供电),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的责任不清晰。 三是物业服务消费意识有待加强,市场化竞争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四是由于我市建市时间短,不少新加入市民的城市化意识还不强,尤其老旧小区多,大都没有物业参与管理,导致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 五是物业企业融入社区治理还处在探索起步阶段,许多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协调理顺。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牵涉面广,经费缺口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深入研究好、利用好国家、省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多方筹措资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积极性,加快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步伐。对于历史遗留的老旧小区设施老化问题,要从减轻群众负担的角度出发,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加大政府投入,对其进行改造,为解决目前存在的物业管理问题,全面营造我市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提供有力地财政支持。要落实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做好有关审批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 (二)采取多种举措,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公示的管理,通过严格监管,全面落实政府指导价内的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促进物业服务收费的公开化、透明化。在对物业企业及收费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将物业费缴纳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增强业主缴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避免物业企业因收费不到而采取的断水断电极端行为。大力倡导并约束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对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企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物业服务公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受到降级、退出市场等惩罚措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由业主自由选择“服务套餐”并按照相应的标准交纳物业费。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推动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制。 (三)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委员会是做好物业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加快业主委员会建设,使所有住宅小区都组建业主委员会。倡导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或向居民小区派驻工作人员具体指导小区内部各项管理工作,鼓励业主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行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推进沟通合作,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将业主委员会建设情况纳入到对街道、社区的年终考核,提高基层对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改革完善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对一些小额、个别维修项目可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四)支持智慧物业建设,开展互联网+服务。将互联网思维融入物业管理中,开展互联网+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智慧物业建设指导标准,推广智慧住宅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水电气费自动抄表缴费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鼓励水电暖通讯等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小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五)积极探索物业融合社区新模式。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志愿者组织“五位一体”服务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将党建工作嵌入物业管理服务,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考核评选办法》,把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属性,传递“红色温暖”,打造有温度、有活力的社区。推行自管型物业管理模式,在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暂时无法开展正规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政府主导、社区自治、市场运作、业主联动的原则,成立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及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促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进一步探索兜底式物业管理模式,依托区属国有企业成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无物业管理小区,实现小区管理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