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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重点提案的批示要求,提升提案工作质量,7月8日下午,区政协召开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杨静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协商会上,传达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的批示,学习了《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安排意见》。随后,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代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重点提案委员代表民盟岚山支部、高兴镇委员活动组围绕提案的提出与办理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就重点提案办理达成了广泛共识。
会议指出,提案工作作为政协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广大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在人民政协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重点提案作为提案中的“重头戏”,反映的都是贴紧中心、关注民生的大事、实事,凝聚着委员的心血和智慧。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对于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放到全区大局中去谋划、推进,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要增强协商意识,把沟通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加大协商力度、丰富协商形式、创新协商方式,认真组织开展“阳光协商”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活动,提高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效果;要广泛凝聚合力,构建“党政主要领导批办、政协主席领衔督办、政协委室促办、政协委员参与办理”的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清单式办理和提办双方评价机制,细化提案质量指标和提案办理质量指标,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提升,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滨海新城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区政协各专委会、委室主任,重点提案的提出者,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区政协学习提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处主任参加会议,区委督查科、区政府督查科负责同志应邀参加。